海南省政府近日發出關于進一步做好省重點項目用地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縣嚴格省重點項目用地環保審查把關,不得在基本農田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重要濕地、重點公益林等環境敏感區域安排建設項目。
省政府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省重點建設項目申報、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凡不符合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不符合國家和我省產業政策、用地選址不落實、不符合國家環保政策的項目,不得列為省重點項目。對項目業主違法違規等不良行為進行記錄,并予以曝光。